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有关精神,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财库〔2024〕13号)及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,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合作创新采购项目征集工作,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合作创新采购要求
合作创新采购是指采购人通过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,共同承担研发风险,并在研发成功后按合同约定购买创新产品的采购模式,主要包括订购和首购两个阶段。
该方式有助于推动技术研发、促进成果转化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结合学科优势和科研基础,积极挖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。
二、合作创新采购适用范围
根据《办法》要求,合作创新采购项目应符合国家科技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,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任务。具体包括以下情形:
1.现有市场产品或技术无法满足实际需求,需实现关键技术突破的;
2.以研发创新产品为核心,能够形成新应用范式或系统解决方案,显著提升功能性能和应用效果的;
3.《办法》或财政部规定的其他适用情形。
三、申报要求
因时间较为紧张,请各部门广泛宣传,积极组织申报,推动合作创新采购工作有序开展。
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7日至3月20日;
申报内容:部门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采购预算、核心技术指标、应用场景、实施时间。
联 系 人:张乐,联系电话:61125883。
资产与招标管理处
2026年3月17日